香港文匯報訊(兩會報道組 郭若溪) 「科技腐敗主要出在科研項目申報和經費投入體制上,因此必須從體制上『動刀子』。」全國人大代表、廣東省科技廳廳長黃寧生表示,深化科技體制改革,建立分權制衡、權責統一、科學合理、公開透明的制度流程,是標本兼治的根本手段。
黃寧生認為,從內部來說,原先科研項目審批權力集中在個別部門的情況,容易滋生腐敗;從外部來說,過度依賴行政化的科技管理手段滯後。
推「陽光再造行動」
據黃寧生介紹,廣東在發生科技系統腐敗「窩案」後,推進「陽光再造行動」。去年下半年以來,廣東科技部門茪熀桴膇僱膜熙○B室的職能定位,把科研項目的規劃、評審、監督等環節拆分到不同的部門負責,建立起權力分置、相互監督的行政審批流程,有助於堵住制度上的漏洞。同時,積極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作用,探索建立主要由市場決定技術創新項目和經費分配、評價成果的機制,凡是市場和企業能做的都交給市場和企業,科技行政管理減少對具體項目、技術和產品的參與和干預。
黃寧生提出,還應推動科技專項投入全流程公開,杜絕暗箱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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