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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若薇堅持「公提」符合普及而平等,譚惠珠強調基本法早已規定提委會提名。 彭子文 攝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香港反對派繼續硬銷不符合基本法規定的所謂「公民提名」及「政黨提名」。港區全國人大代表、基本法委員會委員譚惠珠昨日在一論壇上重申,本港普選必須建基在憲制框架這基石上,又揶揄反對派口中「公提」內藏「魔鬼細節」行不通,更有如「阿米巴變形蟲,分分鐘在變形,(我)無法子覺得可以推介畀大家」。
在昨日一電台節目上,公民黨主席余若薇聲言,「公提」符合普及而平等原則, 簡單易明,也沒有繞過提委會。「真普聯」學者顧問、中大政治及行政學系副教授馬嶽則質疑稱,不明白為何有人會視「公提」是「洪水猛獸」。
基本法早已規定提委會提名
譚惠珠在發言時強調,在如何達致2017年普選特首的問題上,基本法已清楚規定,政制如何設定應受基本法及人大常委會的決定所規限,並非「白紙一張」,而早於1990年基本法通過時,第四十五條已規定,最終達致由廣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員會經民主程序提名後普選特首。
她指出,基本法是授權法,包括規定將行政權給予特區政府等,而提名權也是由基本法賦予提委會的,而不是由個別委員,以至「公民提名」、「政黨提名」等方式提名。
批反對派演繹隨時改
譚惠珠指出,英國、法國及美國這些公認的「民主國家」的政制各有不同,本港的則要根據基本法落實,倘不跟憲制架構,根本無法進行。她又揶揄,反對派不同陣營對「公提」均有不同方式的演繹,有如「阿米巴變形蟲」,「分分鐘在變形,無法子覺得可以推介畀大家」。
她直言,「魔鬼在細節中」,她實在無法相信所謂「公提」可以行得通、有道理,並強調選舉要經過合法程序才算是合法,普選應在基本法基石上落實,倘無視這基石,以不合法的方法爭取有「更多選擇」,就會產生不合憲的選舉,可能令大家連「手上的一票」也沒有:「若爭取法律不容許的,令到本來袋口可咧鴘漱@票選行政長官也沒有,大家就兩手空空。」
根據人大常委會的決定,提委會須參照目前選舉委員會四大界別的組成,以確保均衡參與,但馬嶽在昨日會上聲稱,選委會四大界別的「均衡參與」是一「美化」了的說法,聲言四大界別偏向工商界,又稱民選立法會議員在選委會所佔人數比漁農界要少,在公平性上難以「取信於民」。
提委非數人頭 聚各界利施政
譚惠珠反駁,選委會包括了所有的立法會議員在內,更包括了立法會沒有代表的界別,例如宗教界信徒代表等,基本法所規定的四大界別,「誰也不能吃掉誰」,「(提委會)並非數人頭,而是需要熟悉、了解不同界別需要的代表,向特首反映情況,讓特首在施政時可以照顧不同階層的需要」。
譚惠珠最後循「法、理、情」3方面總結道,在法而言,基本法並沒有「公民提名」的相關規定;在理而言,基本法是現行法律,不能無視;在情而言,選民可選出逾千個提委會成員,到最後可一人一票選特首,「即使熱情澎湃也要接受憲制框架」,並希望提出「公提」者要為其他希望2017年普選特首的人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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