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港區全國人大代表羅范椒芬早前指,提名委員會有責任把關,令對抗中央者不能「入閘」參選特首。港區全國人大代表、基本法委員會委員譚惠珠昨日指,雖然基本法並無規定不可選某些人或要選某些人,但特首須按基本法向中央及特區負責,並要維護主權及國家利益等,「可與中央有良好關係,令他可執行中央給予的命令,及維護我們(基本法賦予)的自由」,並非「某一些人一定唔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