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幫港出聲」召集人之一、嶺南大學公共政策研究中心主任何濼生昨日以個人名義公布其政改方案意見稿。他建議參照選舉委員會為基礎,成員增至1,600名,並建議新增的400名提委會成員,由18區的選民投票產生。而獲十分一提委支持的參選者,就可以「入閘」。
何濼生昨日在記者會上指出,政改須依法辦事,即尊重基本法,及「一國兩制」的歷史制約,而不應為滿足政治立場而任意詮釋,一旦離棄法治,香港社會將付出巨大的代價。
他以個人名義提出了政改方案意見稿,建議提名委員會以選委會為基礎,人數由1,200人增至1,600人,其中1,200人沿用選委會的界別分組及選舉模式產生,餘下400人由全港18區選民投票產生。該400人可獨立成為「第五界別」,或將之平均分配在選委會4界別下,即每界別增加100人。他續建議,參選者只要獲十分一委員支持就可以「入閘」,成為正式候選人,又建議在選舉時採取兩輪投票:每名選民在首輪投票中可擁有2票,得票最高的2人可進入次輪投票,再由巿民1人1票選出特首人選。
何濼生又指,作為特區的行政首長, 首須尊重國家憲法,故建議各參選人須事先承諾尊重基本法和國家憲法,如不遵守,將被褫奪參選或當選資格,並由本港執法機構執法。
不過,據熟悉基本法的人士分析,該方案存在兩個問題:一是普選新增的400名提委會成員,改變了提名委員會的產生辦法,選民基礎大變,等於搞兩輪普選,不合常情和法理;二是十分一提委支持的參選者可以「入閘」成為候選人,不符合基本法第45條有關機構提名及其「按民主程序提名」的規定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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