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豪智
「兩會」期間,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張德江出席全國政協港澳委員聯會會議,並發表重要講話,講到普選的內容,他提出了三點︰
一、普選要符合香港的實際情況,特別是香港作為一個直轄於中央人民政府的地方行政區域的法律地位;
二、普選要符合香港基本法和全國人大常委會有關決定的規定,不能另搞一套;
三、普選產生的行政長官必須是愛國愛港人士。這是中央堅持依法治國、依法治港,維護「一國兩制」的應有之義,也是不言自明的道理。
張德江重申普選原則
講話當中,可以見到中央政府十分關心香港政改發展。總結以上三點,毫無疑問,是中央一貫強調的原則。第一點和第二點都是在基本法中,寫得好清楚,特別是第一點,根本就是常識 ,香港不是獨立的政治實體,而是中國的一個地方行政區域。至於第三點,與基本法委員會主任李飛上年到港的演講的說法一致。這些根本就是合情合法合理的政改討論框架。筆者完全不認同中央沒有誠意讓香港政改向前推進,亦不覺得政改「無商無量」。現在社會的討論分歧在於反對派堅持自己利益,而不肯在基本法框架下討論,造成「無商無量」的困局。
自從去年政改諮詢至今,香港不同政黨、人士和機構提出過不少受歡迎而又合乎基本法的政改建議方案,同時亦有部分人為求個人政治利益,漠視國家與香港的整體利益,做出「抹黑」、「各自表述」等等行為,反對派尤其明顯!眾多反對派的議員,例如公民黨梁家傑、余若薇和民主黨涂謹申等,他們都是律師或大律師,比市民更清楚法律知識,更明白「乜浀X乎基本法?乜洐囍X乎基本法?」他們故意引導市民走到反對派設想的所謂「國際標準」,卻完完全全忽略香港本身的實際狀況,忽略一直在香港的根基--基本法。民主是需要的,但不是不守規則!任何社會都有其規矩!All games have their rules! 我們的政改「規則」就是基本法和人大常委會有關決定、及在「一國兩制」下實行特區的普選!
違法方案妨礙普選
今年一月,律政司司長袁國強從法律角度明確表明「公民提名」、「政黨提名」及「三軌制」都不符合基本法和人大有關的決定,代表這三個討論已經遠離基本法框架下討論政改!然而,身為律師或者大律師的反對派議員,不但沒有修改其方案,更甚者堅持己見,並惡指「假諮詢」和「無商無量」,行為破壞政改的良好氣氛,同時破壞律師和大律師的專業形象!何謂合法、不合法,律師應該最清楚,然而反對派律師又不清楚嗎?筆者只可以講句「信你(反對派)一成,雙目失明」。
最後,筆者提提各位精明的讀者,我們應該理性,並用清晰的頭腦去分辨和排斥坊間「法律以外的政改建議方案」,並告訴身邊朋友,提防中招,否則後果一齊承擔。距離政改諮詢期完結的日子無多,我們現在急切需要的,是運用智慧去解決分歧,盡快凝聚各方共識,「由我]實現普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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