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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聶曉輝)民政事務局局長曾德成以〈落區推廣基本法〉為題,昨在其網上專欄《局長隨筆》撰文,談及本月4日特區政府問責團隊乘開篷巴士落區巡遊,沿途宣傳推廣基本法時,吸引了不少市民的注意及興趣,而當天正是香港基本法正式通過及頒布的紀念日。他憶述,基本法起草委員會工作歷時4年零8個月,最終草案不經一字修改,獲全國人大代表以高票通過。
1990年4月4日,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包括各附件、區旗區徽圖案及幾項相關決定。同日,國家主席楊尚昆簽署命令公布香港基本法,確定自1997年7月1日起實施。
曾德成昨在網誌指出,回憶起24年前有幸以人大廣東代表團香港小組成員的身份,出席了該次會議,參加審議基本法草案。他指出,縱然歲月流逝,但當年審議基本法草案的情景,仍歷歷在目。他憶述當年人大代表提出問題、發表意見,以至建議修訂;港澳小組中有曾經參與基本法起草工作的委員,就肩負起解釋與說服工作。
程序嚴民意廣 草案高票通過
他表示,基本法起草委員會自1985年7月1日成立並開始工作,起草工作歷時4年零8個月,曾兩次進行廣泛諮詢,提交全國人大審議的基本法草案文本,是經過嚴謹程序,匯集廣泛民意,凝聚最大的共識;最終草案不經一字修改,獲全國人大代表以高票通過。
選特首方式 歸納兩主張
而在起草期間經過反覆諮詢及詳細討論的,包括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政制設計及發展路向。曾德成指出,社會各界就行政長官的產生辦法,最後歸納為兩大主張:一是建議由一個有廣泛代表性的大選舉團選舉產生,以確保均衡參與,避免民粹主義;另一則建議由合資格選民一人一票普選,以體現平等。
結合兩方意見 條文內涵豐富
他指出,現時基本法第四十五條裡寫的行政長官產生辦法,是「最終達至由一個有廣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員會按民主程序提名後普選產生的目標」,可見結合了兩方面意見,「基本法條文的立法原意,內涵豐富」。
曾德成表示,基本法1990年通過頒布,1997年7月1日開始實施,是香港回歸祖國的法律體現。他指出,特區政府一直不懈宣傳推廣基本法,民政事務局轄下的公民教育委員會亦有舉辦眾多推廣基本法的活動;所舉辦的講座以及網上問答比賽,亦反應熱烈。
此外,基本法推廣督導委員會亦邀請了18區區議會,在地區層面加強基本法推廣工作。每區區議會獲撥專款進行活動,形式及規模由各區議會自行決定。目前,逾80項活動已陸續在各區展開,包括巡迴展覽、座談會、攤位遊戲、短片創作比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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