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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電視公布,將就政府認為流動電視服務需受《廣播條例》監管申請司法覆核。 資料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郭兆東)屢次開台不成的香港電視昨日公布,將就政府認為流動電視服務需受《廣播條例》監管申請司法覆核,並再次提交本地免費電視節目服務牌照申請,計劃提供3條頻道,未來6年總投資34億港元。港視亦表示,為應付未來挑戰,將裁減207人,主要來自與電視劇製作有關工作,冀藉公布最新安排釐清及鞏固法律基礎,在合法情況下發展流動電視及多媒體業務。
醞釀開台逾年仍未成功的港視,昨日宣布就政府認為流動電視服務需受《廣播條例》監管,向法院提出司法覆核申請。港視指出,2010年有多份政府文件清楚列明《廣播條例》不規管流動電視服務,連「拍賣特高頻帶無線電頻譜以提供廣播類流動電視服務」資訊備忘錄中,亦已強調廣播條例並不規管流動電視,批評政府不斷改變遊戲規則及前後矛盾。
倡用歐DVB-T2制式風險
同時,港視指之前通訊辦建議的DVB-H制式,已被新一代DVB-T2制式取代,又指雖然政府建議港視使用DVB制式,若日後競爭對手就有關問題訴諸司法程序獲勝,即使該制式是由通訊局及通訊辦建議使用,港視需同時面對再次轉換制式及具追溯力的法律責任,故港視會向通訊局提交技術建議書,建議使用歐洲的DVB-T2制式提供流動電視服務,在不影響司法覆核進行情況下,設計網絡、規劃、購置設備、進行試播及正式推出流動電視服務。
此外,港視宣布再次提交本地免費電視節目服務牌照申請,新申請中列明將提供3條頻道,包括廣東話綜合頻道、英語頻道及24小時新聞頻道。港視預料,未來6年總投資額為34億港元,包括節目製作成本24億元、其他營運開支6億元,及資本性開支4億元。
不過,港視指需調整發展規模以應付未來挑戰,宣布裁減207人,主要來自與電視劇集內容製作有關工作,各人的離職通知期因應工作性質有所不同。港視強調,縱然面對重重困難,仍決心發展流動電視及多媒體業務,冀藉公布最新安排釐清及鞏固法律基礎,在合法情況下發展流動電視及多媒體業務。
通訊局:接獲申請依法處理
通訊事務管理局證實,已接獲港視的牌照申請,當局將根據《廣播條例》相關條文及既定程序,處理有關申請。商務及經濟發展局表示,已接獲通訊局通知,相信通訊局會依法處理,再向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提交建議。
就港視再遞交牌照申請,港視職工會理事長楊志豪表示支持,稱不希望香港電視業繼續一台獨大,沒有競爭。楊相信,本港是法治社會,希望事件能在法庭上得到圓滿交代。至於裁員決定,他指資方未有透露新計劃、未來動向及對司法覆核的信心,儘管員工感無奈仍明白前路未明,會接受裁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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