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杜法祖)去年7月屯門公路發生斬人血洗廠巴案,年近六旬的生產線主管患上妄想症,於辭職後的最後一個工作天,聲稱一直遭7位女同事欺凌,並在得悉其離去後打算大肆慶祝,一怒之下手持利刀於廠巴進行「大屠殺」,每次襲擊均瞄準頭、臉,令7人的頭部、眼眉及額頭等多處都有嚴重刀傷,其中一人以手自衛,手指幾被斬斷。被告昨於高院承認7項有意圖傷人罪。案件押後至5月12日,等候精神科及背景報告後判刑。
案發時59歲的被告曾昭浩,之前一直於大埔一間生果加工廠上班,為5條生產線中的其中一名主管。被告昨承認7項有意圖傷人罪,指他於去年7月31日,在屯門公路上斬傷7名女同事,年齡43歲至61歲。被告最後被送到屯門醫院被確診患上妄想症,事後已接受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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