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杜法祖)在環保署任職13年的女環境保護主任,日前被揭發兩度將政府有關鄉郊規劃的機密文件,以電郵傳給大學男同窗,以助同窗於地產事業上的發展。涉案女主任本月初承認兩項不誠實取用電腦罪名,昨在東區法院獲輕判120小時社會服務令。
控罪指37歲被告馮詠詩於2010年8月24及2011年7月20日,取用環境保護署位於灣仔修頓中心27樓辦事處的電腦,目的使徐家傑有利。裁判官曾指出被告行為違反誠信及十分嚴重,但考慮其認罪及有悔意,且所披露資料的程度及嚴重性相對較輕微,因此同意判處社會服務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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