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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文森)終審法院去年裁定變性人W小姐享有結婚權利,現行婚姻條例違憲。立法會昨日就修訂婚姻條例草案舉行公聽會,不少人士都反對修例,有爭取跨性別人士權利的團體認為,完成整項變性手術才容許結婚並不合理,亦有團體擔心修例會影響傳統家庭觀。平機會亦批評當局修例倉卒。
政府在修訂草案中提出,容許跨性別人士以新性別結婚,但需要完成整項變性手術。在昨日立法會公聽會上,不少團體對草案建議表示反對。女同學社幹事鍾智灝認為,當局將「完成整項性別重置手術」的程序寫進法例,沒為跨性別社群�虓Q,更指當局無視聯合國禁止酷刑公約。他指,變性手術屬高風險,有人甚至進行過10多次手術,身體一次比一次虛弱,仍未可成功變性。
藝人何韻詩在會上亦指,去年W小姐案件判決後,曾遭記者詢問會否考慮變性,很多人仍混淆變性和同性戀。她對社會對性小眾仍有誤解感到失望。有出席人士就稱,當局應將結婚屬一男一女的規定取消。
倡先界定跨性別人士才修例
而平等機會委員會法律總監潘力�琝撋�當局修例倉卒,指當局現時的草案未達到終審庭的期望,同時違反國際人權標準,擔心只會受到進一步挑戰。他認為,有關釐清變性後權利的問題仍未解決,包括使用洗手間、承繼權、其他免受侵犯或歧視的權利等,應先清楚界定跨性別人士才修改婚姻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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