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香港記者協會與5間大專院校的學者,昨日聯合發表「本港首個新聞自由指數」,指數以100分為滿分,公眾人士評分為49.4分,至於新聞從業員的評分就為42分。另外,以10分為滿分計,香港新聞自由程度的評分為6.6分和5.5分,而對政府發布重要資訊的表現,評分就分別是5分和3.7分。
調查於去年底至今年2月份進行,一共訪問了1,000名市民及400多名新聞從業員。 記協指出,有關調查在明報前總編輯劉進圖遇襲,以及商台撤換節目主持人李慧玲之前進行,聲稱有關結果反映公眾與從業員均認為本港新聞自由境況惡劣,建議政府營造一個開放透明的環境。
負責該調查的港大民意研究計劃總監鍾庭耀聲稱,基於記者評分而得出的新聞自由指數,肯定是負面,公眾的部分是輕微負面,而兩個指數相差7分,是屬於相當大的差距。他又指,導致兩者有這樣的差距,主要是記者對新聞自由的認知較多云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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