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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香港大律師公會日前提出的政改意見,明確指出「公民提名」不符合基本法。全國政協委員、基本法研究中心主席胡漢清昨日表示,大律師公會提出的政改意見,有助釐清相關法律框架,可以為普選方向起「定調」作用。港區全國人大代表政法小組組長王敏剛則認為,特首候選人必須獲得過半數提委支持,以保證有較高認受性,確保社會穩定。
胡漢清昨日出席香港電台第三台節目後表示,大律師公會日前發表的政改意見中,強調了所謂「公民提名」及「政黨提名」並不符合基本法的規定,有助釐清相關法律框架,讓社會大眾循茞{有方向提出意見。
他強調,現階段不應再提甚麼「真普選、假普選」,把事情推到邊緣。「點解一定要學台灣搞甚麼『公民提名』?就算在英國、美國都沒有『公民提名』,只有間接提名。」
提委會組成可按實況改良
胡漢清續說,在有了選舉權後,有關提名機制,即是提名委員會的組成部分,可以循序漸進,按照本港實際情況作出改良,目前討論的並非「終極方案」。他並批評反對派每次在討論政改問題時,時常都要求「一步到位」,是在「撩交嗌」。
中央要求漸進 非一步到位
他解釋,以他的理解,中央要求的是本港政改須循序漸進,按照實際情況不斷作出改善,而非一步到位,但反對派每次都是要一步到位,「增加提委會成員數目,他們堅決不要,今次再次原地踏步,他們就要向市民交代。」胡漢清又提到由他任主席的基本法研究中心日前公布的方案,特首選舉可以設「公民推薦」,因提委會有權決定獲推薦者能否成為候選人,不會削弱提委會的權力。而基本法並無要求提委會過半數支持才可出閘,故建議實施「軟性全票制」,委員有權投若干票而非硬性規定投全票。
王敏剛在同一節目上,也歡迎大律師公會釐清「公民提名」並不符合基本法的規定,認為對方已盡了大律師公會的專業責任,對社會作出了的承擔。
他續說,由於自己屬較保守的人,希望提委會沿用選舉委員會四大界別,因選委直接與間接地代表300多萬選民,已有廣泛代表性,而候選人須獲提委過半支持才出閘,以確保本港穩定。
不過,公民黨主席余若薇在同一節目中聲言,基本法第四十五條亦有提到要視乎本港實際情況,需要考慮港人意願推動政改,政府有需要聆聽「市民的意願」,又死撐「公民提名」與「公民推薦」同樣符合基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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