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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岐山在中紀委會議上強調要「堅持以法制思維」反腐。 新華社
十八屆三中全會以來,中央在反腐立法、改革執政黨的紀律檢查體制,加強反腐工作體制機制創新等方面都有新舉。未經官方證實的消息稱,將於今年晚些時候召開的四中全會將以法治為主題。因此,專家預計,中央將進一步推進法治反腐、制度反腐,相信在四中全會後將有新突破。
「頂層設計」注重法律制度
有專家指出,建國以來,中共反對腐敗有過四種形式,即運動反腐、權力反腐、制度反腐以及法治反腐。而法治反腐更加注重法治的「頂層設計」,更加注重從法律制度、法治方式和法治機制入手,更加充分發揮法治對於公權力的引導、規範、制約和懲戒作用,因而法治反腐是制度反腐的新超越,有更高要求,更具根本性、全局性、長遠性和穩定性。
十八屆三中全會的《決定》明確提出「推進法治中國建設」,強調「推動黨的紀律檢查工作雙重領導體制具體化、程序化、制度化,強化上級紀委對下級紀委的領導。」今年1月,中央政治局常委、中紀委書記王岐山在中央紀委第三次全體會議上的工作報告中提出要「堅持以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反對腐敗,提高依紀依法懲治腐敗的能力」。有專家指出,釐清黨紀和國法的邊界,以法治化方式懲治腐敗,是當前乃至今後執政黨強化吏治的明確路向。
專家並認為,中國法治反腐已具備良好條件和現實基礎,特別是執政黨內已經形成共識,厲行法治成為解決腐敗問題的根本方式。十八屆三中全會以來,中央在反腐立法、改革執政黨的紀律檢查體制,加強反腐工作體制機制創新等方面都有新舉,有理由相信將在四中全會後續有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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