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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岐山16日在北京出席2014年中央第二輪巡視工作動員部署會並講話。 新華社
在內地官場凌厲的反腐風暴中,江西省委原秘書長趙智勇、昆明原市委書記張田欣兩位落馬省部級高官未被追究刑責,而是罕有地受到連降數級的「斷崖式」降級懲戒,受到輿論廣泛關注。北京專家認為,趙張二人沒有移交司法處理,貌似「軟着陸」,但在行政紀律層面受到了最為嚴厲的處分,既體現中央從嚴治黨、廉政不留死角的決心,又遵循嚴守黨紀國法邊界的原則,凸顯十八大以來中央力推的法治反腐、制度反腐的治理思路,相信「斷崖式」降級將成為今後懲戒官員、威懾貪念的反腐新器。■香港文匯報記者 王玨 北京報道
中紀委日前通報,江西省委原常委、秘書長趙智勇因行為構成嚴重違紀被開除黨籍,取消副省級待遇,降為科員;雲南省委原常委、昆明市委原書記張田欣因失職瀆職等行為構成嚴重違紀,被開除黨籍,取消副省級待遇,降為副處級非領導職務,並收繳兩人違紀所得。
未構成職務犯罪
中國監察學會常務理事、中國人民大學反腐敗與廉政政策研究中心主任毛昭暉對本報指出,從中紀委的通報看,張田欣、趙智勇兩人既受到了黨紀處分(即開除黨籍),又受到了行政紀律處分(即降級),但並未像別的落馬高官那樣,被中紀委要求「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線索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可見根據審查,張趙二人只違黨紀未犯國法。具體到張田欣,他的失職瀆職造成國有資產流失,存在職務期間的行政過錯過失,需要被追究領導責任,但個人並未構成刑法中的瀆職罪;而張趙共同被通報的「利用職務之便謀取私利」,性質沒有達到構成職務犯罪的程度,因而未被治罪。
數十年仕途付諸東流
毛昭暉說,以前我們所見對落馬官員的處理,往往是開除黨籍和公職,即「雙開」,此外還移送司法追究刑責,而在當前異常凌厲的反腐風暴下,對趙張二人僅處以降級懲戒,嚴守了黨紀與國法的界限,即對調查核實的案件,依紀依法進行分類審理;同時把張田欣降到副處級非領導職務,把趙智勇降為科員,亦遵循了按行為危害輕重區別對待的原則,這符合中央法治反腐、制度反腐的治理思路,也是十八大以來紀檢監察部門一直努力的方向。
此外,專家還認為,雖然趙張二人未移送司法處理,躲過了「牢獄之災」,但依然在行政紀律層面受到了最為嚴厲的處分,體現了中央嚴肅查辦的決心,為其他違紀官員有着強有力的震懾作用。
「這個處分力度是很大的,基本是降到底了。」中央黨校黨史教研部主任謝春濤教授對本報稱,在內地公務員系統,一個剛參加工作的公務員只要試用期滿,就是科員,而在此後的仕途中,要升至副省級是非常難的。
降級後,趙智勇降為最底層的科員,張田欣降為副處級非領導職務,即副調研員,意味着他們此前數十年一步一個台階的奮鬥付諸東流,而且兩人年齡接近退休,仕途基本終結。
連降數級非常罕見
謝春濤稱,儘管在《行政公務員處罰條例》中有「降級」一項處罰,但長期以來,降級的處罰一般都是降一級,連降數級非常罕見。
謝春濤介紹,除趙智勇和張田欣,十八大後,被處以降級處分的另一位副省級官員為原黑龍江省政府亞布力度假區領導小組常務副組長付曉光,他因違反八項規定、導致陪酒人醉亡,由副省級降為正局級,級別降低一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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