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規定,對黨員的紀律處分有警告、嚴重警告、撤銷黨內職務、留黨察看、開除黨籍。
按照《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第六條規定,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的種類為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開除六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