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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港合作總體方案》將充分借鑒香港模式開發建設前海。
推進深港合作已經走入快車道,建立粵港澳自貿區,擴大對港金融開放是其中的重中之重。前海管理局局長張備日前表示,前海未來強化深港合作關係,重點是出台前海《深港合作總體方案》,充分借鑒香港模式開發建設前海,積極爭取建立粵港澳自由貿易園區,對外資進入前海實行准入前國民待遇和「負面清單」的管理模式。前海將參照香港法定機構做法,設立金融發展、規劃建設、法律制度等專業諮詢委員會,香港成員在委員會中的佔比不低於30%。
為推進深港合作,深圳方面將在擬建的粵港澳自貿區方案中提出多項深港金融合作建議。包括推動人民幣、港元在園區內自由進出,允許香港投資者在園區內以人民幣、港元開展資本項下的雙向投資;在CEPA框架下進一步擴大金融業對港開放,支持在CEPA框架下適當降低香港金融企業在園區設立有關機構和開展金融業務的准入條件;允許園區金融機構設立離岸業務部,拓展離岸金融業務。前海管理局還擬推出多項政策,以鼓勵港企創新發展,目前正在研究的政策包括設立港資企業創新發展基金等。
擬對港資實行國民待遇
由於港資被列為外資,適用「三資法」、CEPA和《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在進入一些產業領域時面臨准入門檻、股比限制和禁入壁壘,導致前海在引進香港優勢產業時也受到制約。例如,現行CEPA框架使用了香港服務者的概念,涵蓋香港本土企業、香港外資企業和香港永久性居民,但是又對香港服務提供者進入內地市場設定了准入條件,致使對港開放措施的惠及面較小,香港服務業80%以上的本土中小企業和青年創業團隊享受不到。
業內人士表示,前海日前在調研基礎上形成的報告稱,將前海打造成香港的「經濟飛地」,需要通過頂層設計為香港的支柱產業和優勢產業開創新的業務機會,為香港中小企業創造發展機遇。這個頂層設計的核心內容就是港資國民待遇。
據了解,報告中提出的港資國民待遇包括對中國公民(還可包括國有出資人)所擁有權益比例(包括直接持有和間接控制)合計超過90%的前海港資企業,在進入外商投資非禁止類產業領域時,視同民營企業管理。對中國公民(還可包括國有出資人)直接和間接出資比例合計超過75%的前海港資創業投資企業,在投資境內註冊未滿3年的中小企業時,視同內資創業投資企業管理。前海相關人士表示,如試驗成功,可將港資國民待遇試驗區擴展到靠近深港邊境線的福田保稅區、鹽田綜合保稅區和大鵬新區;如進一步試驗也成功,則有望在全國廣泛推行港資國民待遇。
強化基建 港深共建優質生活圈
此外,《深港合作總體方案》還將在資金、用地等方面對港企、港人給予支持。前海三分之一以上的可開發土地將面向港企出讓,建築面積至少900萬平方米以上。前海還將鼓勵港企投資項目採用香港建設管理體制,探索「港人、港資、港服務」的開發運營新模式,並向港企全面深度開放市場,整合引進香港優質服務資源,為前海提供國際一流標準的便捷的城市公共配套服務。對港籍高端人才、緊缺人才和對符合一定條件的港企實施稅收優惠。
目前前海已出讓的用地中,已經有6塊土地為香港上市企業或實際控制人註冊地在香港的企業競得,這僅是前海與香港企業合作的開端。隨着前海開發建設的推進,適合企業營商的條件不斷成熟,香港企業對前海的興趣日益濃厚。今年以來,平均每天都有3-4家港企落戶前海,前海的深港合作值得期待。
下一步,相關部門將根據前海合作區開發建設需要,研究出台支持前海開發開放的新舉措,把前海打造成為現代服務業集聚地、香港與內地合作的先導區。
強化跨境基礎設施無縫對接深港基礎設施對接將進一步加強。相關部門此前明確表示,將積極協調,加快建設客運專線、港珠澳大橋等重大跨境基礎設施,積極推進蓮塘/香園圍口岸、深港空港合作項目,深化深港海關合作,探索監管結果互認共享機制,強化跨境基礎設施的無縫對接,為深港兩地人員、物資跨境流動提供更便利環境。
此外,相關部門提出港深共建優質生活圈的建議,支持深港在醫療、教育、環保領域的合作,擴大開放醫療服務市場,合作開展人才培養,共同保護區域生態環境,為深港共建優質生活圈創造更有利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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