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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8月6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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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警方執法 依法處理「佔中」


張學修 全國政協委員

「佔中」違法,警方依法處理,是有法律依據,也得到香港大多數人支持。違法亂紀的人必須追究法律責任,無論這些人有甚麼藉口,都不能成為免責的理由。如果一個國家或地區,沒有規矩,沒有法治,社會就會動亂、分裂。「佔中」一旦爆發,香港的民意被劫持,未來一代被綁架到少數極端分子亂港的「戰車」上,香港的噩夢就可能成為現實,相信這樣的結果絕不是大多數香港市民希望看到的。

8月3日「撐警大聯盟」發起支持警方執法的遊行,向回歸後因公殉職的警員默哀和獻花致敬,約有4,000人參與。遊行召集人表示這是為了感謝香港警隊,喚醒市民尊重警方,強調香港市民與警察是好夥伴。有退休督察指,這次遊行讓警隊知道有市民支持他們執法,香港的核心價值是法治,沒有法治則無法維護其他價值,法治是依靠執法力量,假如警察倒下,香港便會完蛋。上個月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會見公務員和紀律部隊團體代表時,提醒注意政改報告推出後,可能出現包括「佔中」在內的各種行動,希望大家謹守崗位。而參加會議的八個公僕團體表示,將力撐警方依法執法。香港政府華員會呼籲市民維護法制,維護港人最根本的核心價值,珍惜本港的繁榮穩定。

暴力活動的苦果社會共同承受

今年,香港少數人發起一系列違法暴力示威活動,包括衝擊立法會、包圍特首辦等等。其中「佔領中環」行動引起廣泛關注,該行動以青年學子為急先鋒,以極端分子為核心力量,將香港的政治氛圍炒得異常火熱,同時破壞香港社會的穩定繁榮。這一系列的活動在不同時間、地點,以不同的主題、形式策劃執行,組織嚴密,佈局精心,絕不是個別的、獨立的、偶然的事件,而是通過不可見的關係鏈,串通內外勢力,互相呼應,互相勾結,是徹頭徹尾的國際性事件。從社會各界的反應不難看出,目前在香港發生的對抗性政治活動,與香港大多數人的意願相悖。反對派試圖以冠冕堂皇的政治口號,鼓吹教唆暴力違法行為,與社會發展背道而馳,與依法治港的價值觀對立。

香港回歸祖國17年,本應是全香港乃至全中華民族普天同慶的日子。但是,反對派組織的「七一遊行」,出現各種混亂場面和違法行為,充斥衝動情緒和暴力行為。首先,有遊行人士利用帶頭車堵塞龍頭,對警方多次的理性勸告置之不理,令遊行隊伍不能順暢前進,企圖挑起市民對抗警方的情緒;其次,遊行隊伍部分人士不按原來申請路線,不聽警方勸解,企圖包圍特首辦,通過示威靜坐「預演佔中」,最後警方唯有依法清場。整個清場場面顯示,部分年輕學生衝動行事,以身試法,無論背後是否由有心人士教唆鼓動,他們的行為無疑都是向香港的法治挑戰。

該次「七一遊行」,其惡果是全體香港人共同承受,這樣的違法行為無節制地發展下去,對於香港的負面影響,不僅是經濟損失,也不可單純用甚麼「主權信用評級下降」等來體現,更加嚴重的是,反對派極端的「佔中」行為,將破壞香港的穩定繁榮,毀壞香港引以自豪的核心價值,對香港的年輕一代產生不可低估的影響。

「自由」需要法律保障

香港是法治社會,遵守法律,是每個香港人的責任。香港社會穩定、經濟繁榮,有賴於「一國兩制」的落實,有賴於穩固的法治根基。對於「佔中」等違法行為,香港社會各界表示強烈譴責。政改關係香港前途。關心政改發展方向,是每一個香港人的使命。在這個關鍵的時刻,市民希望普選的發聲被有心人士騎劫,改頭換面,表面上是爭取「真普選」,實際上卻為滿足個人私利。社會上真正尋求公理,尋求正義的大多數人,要睜大雙眼,站穩腳跟,抵制「佔中」,譴責違法行為,支持警方依法行事,嚴格執法,以彰顯社會的文明正義。

香港人享有言論自由、新聞自由、示威遊行自由的權利,但所有這些自由,是由法律來保障的。任何形式的活動,都必須符合法治精神、公眾利益,符合香港穩定發展的方向。自由並不意味隨心所欲,想怎麼樣就怎麼樣,不受任何約束,不被任何法律規範。集會自由必須守法。禁止未經批准的集會並追究當事人法律責任,是法律賦予執法者的權力,是符合公義及合理的約束措施。

警方依法處理違法行為責無旁貸

對可能影響政府、立法會正常運作的遊行靜坐,更應依法作出限制。政府總部是香港最高權力的執政場所,是港人治港的象徵;立法會是審議和監督政府施政方案的重要場所,行政長官在此發佈施政報告,財政司司長在此發佈財政預算報告。立法會內所有會議活動都關係到社會、經濟、民生各行各業,是香港高度自治的象徵。遊行示威人士在政府總部或立法會大樓前面靜坐示威,阻礙政府或立法機關的正常運作,是不理智的行為,也給香港的法治蒙上陰影。政府應考慮禁止將政府總部和立法會周圍靜坐示威區域擴大到附近的公眾車道和廣場。另設公眾靜坐示威區,確保香港政府和立法機關在關鍵時候不受示威衝突等影響其正常運作。

對於違法行為,應依法處理。比如未經申請或申請未獲批准的佔用道路、公共場所,阻塞交通,挑釁滋事等,警方採取行動是有法可依的。至於少數人的極端行為,造成他人財產損失,危害公眾安全,如行為已演變到挑戰香港法治,對社會造成不良影響,警方採取行動是履行職責和負責任的行為。社會對違法行為零容忍,警方對違法行為及時依法處理,還社會寧靜、有序和文明,市民肯定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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