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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筍價登《蘋果》競選廣告 申報選舉經費後再轉賬
早前自稱「壹傳媒股民」的網民,在網上發放的一批有關「禍港四人幫」之首、壹傳媒集團主席黎智英的公司電郵,其中顯示公民黨的陳淑莊、余若薇、容詠嫦名單於2008年參選立法會香港島選舉,並在黎智英旗下的《蘋果日報》刊登廣告時,黎曾提出給予贊助。然而,電郵內容亦顯示,款項最終在提交競選經費後才轉賬,更直接存到公民黨的戶口,而並非她們三人之一的戶口,此舉有可能違反相關的守則或法例。 ■香港文匯報記者 張望輝
在早前被公開的機密電郵中,有一組電郵題為「ad」(廣告)。最初的電郵於2008年8月23日發出,而當年的立法會地區選舉則於9月7日進行。該電郵由林祺娟(音譯)發出,據悉曾是記者的林,當時正協助公民黨處理公關聯絡等工作,並曾協助陳方安生工作。
該電郵是林直接向黎智英的得力助手Mark Simon發出,表示他經蔡耀昌(音譯)得到Mark的電話,並曾與Mark通電話。林表示,余若薇希望在9月5日或6 日於《蘋果日報》刊登半版廣告,除查詢收費之餘,兼強調「budget is tight」(預算緊張)。
1.5折刊10萬元版位
兩日後,Mark回覆報價,並給予「最抵價」:全版彩色廣告僅25,000元,半版彩色為15,000元,而當時《蘋果日報》的廣告牌價,A疊全版彩色高達176,500元,半版彩色亦要100,000元,即其廣告僅為1.5折。
Mark又指出,9月5日的廣告較多,建議在6日投放,並提示林致電廣告部時要說出Mark的名字,然後便會有「適當的人」聯絡。
黎承諾「回水」半數
林祺娟在選舉結束後約個月多,即10月30日發電郵予Mark,表示他們實質要支付31,200元,但當時廣告部的職員表示,黎智英將在較後時間捐出一半的金額,即15,600元給3名候選人(to the three candidates later on.)。而這封電郵的目的就是「追數」。
林提到,相信包括黎智英的捐款以及有關文件,都難以在「下星期選舉申報限期前準備」,更提到其實他們的競選經費仍然在預算內,如有困難可以跟他們提出,只是會計希望盡快處理有關問題。到11月8日的另一封電郵,內文提及,因為要在11月7日提交選舉開支及捐款等資料,因此已不能再作任何選舉捐款。
黨戶口收逾期贊助費
不過,同日Mark回覆電郵仍然表示,會就有關廣告作出16,500港元的捐款(HKD$16,500 for the ad as a donation),即明知已不能再就有關廣告作出捐款下仍然捐款,並就遲了捐款道歉。
12月17日,林祺娟仍然就上述約2萬元的款項向Mark追收,最後Mark更決定將有關廣告的捐款存到公民黨的東亞銀行戶口,而所顯示的戶口號碼正正是公民黨收取捐款的戶口。
最後,林祺娟向Mark及相信是Mark助手的Rosalinda Mendoza發電郵,就有關款項答謝,並祝他們兩人聖誕快樂,意味最終這筆屬於選舉廣告的捐款,在提交申報後仍然捐出,而早已表明不能再以「贊助競選」為由收取捐款的陳淑莊、余若薇、容詠嫦團隊,仍然將這筆約2萬元的資金以公民黨的名義收取,「袋袋平安」。
「左袋變右袋」拒交代
公民黨發言人昨日在接受本報查詢時稱,他們得知有關電郵已在網上流傳,並閱讀過相關資料,又稱有關經費由余若薇團隊全數負責,已作出選舉申報。然而,公民黨並無清楚交代,為何最終Mark Simon仍然表示以「廣告捐款」名義,並在限期過後捐款,而且並非交到團隊手上,而是公民黨的戶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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