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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方奔波無果後,許多非京籍家長轉向法律途徑。7月中旬,老宛、小冰、文輝等77名非京籍兒童家長將一份行政訴訟狀交至朝陽區法院,狀告各鄉政府及教委違反《教育法》,要求這些部門向孩子發放就讀證明。有律師告訴他們,如果法院受理該案,後期代理費用將需要10萬元(人民幣,下同),且這條路會很長很長。
家長們很快湊齊了10萬元,他們希望該案能夠勝訴,這樣孩子們就能回到北京上學,同時還可為「後來者」提供入學的法律依據。然而,擺在面前的事實卻是,收案並不意味�茈蒏蛂C此後,老宛等人在趕往教委上訪之前添了一項任務,即前去法院諮詢立案進度。8月中旬,他們得到了「回去再等」以外的答覆:朝陽區法院已將該案上交至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是否立案將由北京市高院決定。於是,去北京市高院詢問立案情況成為家長們的一項新工作。
孩子有權接受義務教育
「義務教育法規定,孩子有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不讓孩子在北京參加高考可以理解,但是九年義務教育為何也不能讀?為何人為設置這麼多門檻?」小冰他們不敢奢想孩子能在北京「異地高考」,但是不能參加義務教育,他們不理解。
細雨濛濛的8月28日,近百名家長繼續帶�茷臚l在北京市高院和北京市教委門前徘徊,一如既往地沒有盼來回音。他們坐在教委門口的便道上,愁眉難解。孩子們胸前「我要上學」四個紅字格外顯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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