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大圖片
■嶺大正就修改《嶺大條例》展開諮詢,希望加強學生校董職能。 資料圖片
研修例蒐意見 難判斷學術成就 提供其他意見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歐陽文倩)近年大學生對校政的參與度增加,對遴選校長亦有強烈意見。嶺南大學最近就修改《嶺南大學條例》,針對加強校董會學生成員的職能展開諮詢,以研究應否提高學生校董在遴選校長或副校長,以及其他校政方面的參與度,未來學生校董或可投票選校長。有嶺大校董會成員表示,學生成員雖有其代表性,但擔心若由本科一二年級學生選校長,未必能判斷哪個候選人更高明。該校學生代表亦坦承同學在判斷校長候選人的學術成就或有不足,但認為學生可從其他角度提供意見。
嶺大校董會早前決定成立《嶺南大學條例》檢討委員會,就擴大校董會學生成員於校董會內的參與度及其他方面進行詳細檢討,近日檢討委員會網站進一步上公布檢討框架細節,並正展開廣泛諮詢,包括網上收集意見,及於上月底與本星期在校內舉行諮詢會。
校董:學生加入有好有壞
校方列出《嶺南大學條例》幾個可修改的地方,包括當學生會遴選懸空時,由代表會主席擔任的學生會署理會長亦可成為校董會及校務會成員,以確保校董會及校務會的學生代表席位不會懸空;改變之前學生無權參與任命校長或副校長的情況,檢視如何幫助學生在這方面加強參與等。嶺大發言人表示,有關檢討及諮詢是因應早前的意見,指大學應該擴大校董會學生成員在遴選校長過程及其他校政方面的參與度。
嶺大校董、歷史系副教授劉智鵬表示,加入學生代表去遴選校長有好處亦有壞處,「學生成員在校內有代表性,但問題是選校長的人一般門檻很高,例如要講座教授或以上,或負責大學行政,再不就是院長級,而學生會會長一般是本科一二年級的學生,他們在判斷候選人之間誰更高明之上,未必能做得到。」不過,他亦強調,自己對有關諮詢持開放態度,亦絕對歡迎學生參與校政,但認為選校長非簡單的事,無論最終決定給予學生代表投票權與否,都須解釋清楚當中的關鍵為何。
學生代表:學生最了解校園
嶺大學生會今年「空莊」未能依程序選出幹事會,由代表會主席羅冠聰任署理會長,他亦是是次檢討委員會中的學生代表。他坦承,在判斷校長候選人的學術成就上,學生或有「資訊不足」的情況,「我們未必能分辨候選人的學術文章有多大影響力,但我認為學生是最了解校園、學校氣氛、設施、服務的人,我們也可以了解候選人如何看待學生與學校的關係,並從其他角度為選校長提供意見,至於學術上則不會發表太多意見。」
他又表示,始終修改《條例》比較罕見,學生會一直有就有關諮詢和校方溝通,而大學管理層亦同意給予學生更多權利與自由度,並希望增加校董會校內成員的席位。至於會否增加學生成員,羅冠聰則表示屬未知之數,「現時諮詢仍很初步,估計為期一個學期,之後我們會再慢慢給予意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