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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0月24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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獅子山違例懸巨幅 面臨檢控逐日計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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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員陪同涉嫌違法懸掛巨幅者走下獅子山,未拘捕任何人。黃偉邦 攝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文森)昨晨,有支持「佔中」者在獅子山上掛上一幅寫上「我要真普選」的巨型直幡。警方昨日表示,尊重市民表達意見的言論自由,但指有關行為可能違反郊野公園條例,需進一步了解詳情。漁護署則表示,正跟進調查,如有足夠證據,會提出檢控。有大律師則建議掛直幡者自行拆除,免被「逐日計」罰款。

昨晨11時許,獅子山「頭部」向龍翔道方向出現一幅寫有「我要真普選」巨型直幡。該直幡高約20米、闊6米, 東九龍一帶都清楚看到。一群自稱「香港蜘蛛仔」的攀山愛好者事後在網上發放訊息,聲稱行動是象徵重新演繹獅子山精神,事前部署了一星期。

漁護署研拆除 違法者可囚3個月

警方昨日表示,昨晨11時接到有人報案,稱約10人攀上獅子山掛上直幡。昨日下午2時,有另一批人登山加固標語,後由警員陪同下山,其中一男一女上了警車,警方並無拘捕任何人。

警察公共關係科總警司許G德昨日下午在例行記者會上表示,尊重市民表達意見,但同時需遵守法律,在山上掛標語可能違反郊野公園條例,警方需進一步了解詳情。

漁護署昨晚回應指,有關位置屬於獅子山郊野公園範圍內,根據《郊野公園及特別地區規例》,任何人未經許可,不得在郊野公園或特別地區內展示任何標誌、告示、海報、條幅或廣告宣傳品,違法者可被判處罰款2,000元及監禁3個月。漁護署現正跟進調查,如有足夠證據,會提出檢控。由於現場地勢險要,該署現正研究安排移除條幅。

大律師陸偉雄指出,法院會考慮有關人士是否認罪、有否案底有關標語有否影響其他人等因素量刑。如果標語很快被拆除,也可作為求情理由。他建議有關人等自行拆除標語,因法庭可能會以標語被掛上的日數,逐日計算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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