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杜法祖)駐守九龍城警署、被喻為警隊「明日之星」的年輕督察,今年5月中休班在中環蘭桂坊酒後闖禍,騎上一輛警方電單車扮「騎警」,不慎弄翻損毀電單車。巡警上前了解時更遭他以英文粗口喝罵,涉案督察原被控干預汽車及醉酒行為不檢兩罪,昨日雖獲控方以簽保守行為了事,但仍遭裁判官批評他令警隊蒙羞,斥責他作為警隊一分子,休班亦應注意言行。
畢業於香港大學、現年26歲的被告龐運龍,案情指,本年5月17日清晨約4時,滿身酒氣的被告在中環雲咸街與威靈頓街交界,爬上一輛停泊在路旁的警察電單車,並左右搖擺導致電單車腳踏鬆脫,車輛向後滑行約30厘米後翻側。
在附近巡邏的兩名警員上前了解,發現被告滿身酒氣,毫無條理地回答提問,其間更不時以英文粗口喝罵警員,不斷「手指指」,態度囂張。警員於是將其扣留,並命令他坐下,惟被告隨即站立,並解釋指需要站立休息,警員最後作出拘捕,警誡下被告不發一言。
2,000元自簽守行為12月
李國威裁判官斥責被告作為警隊一分子,休班後亦應注意言行,認為他不但麻煩同僚、更令警隊蒙羞。裁判官在仔細考慮是否同意以簽保了事時,曾詢問控方是否已索取法律意見,其後同意給予被告一次機會,批准他以2,000元自簽守行為12個月,另需賠償8,000多元的電單車維修費。裁判官告誡被告,守行為期間切忌再干犯任何損壞政府財物等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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