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的電力供應市場均受「管制計劃協議」監管。該協議由香港政府與中電及港燈簽署,由港燈向港島居民供電,而中電則向九龍及新界居民供電。該協議為期10年,將會在2018年期滿。
通過簽署管制協議,電力公司保證提供足夠的設施以應付各自供電區現時及未來的電力需求,他們有權在其固定資產獲得一個「准許回報率」以作回報。而「准許回報率」已由過往的固定資產平均淨值百分之13.5%至15%,下調至9.99%,令基本電費顯著下調,從而減輕消費者在電費方面的支出。為鼓勵環保,准許回報率亦與電力公司的排放表現掛u。
根據「管制協議」,電力公司發展計劃的某些方面,包括預測基本電費水平,需先獲行政會議批准;以及每年收費的調整幅度也需先獲政府同意。同時,電力公司在技術、環保及財務方面的表現,須每年由政府與該公司共同進行審核檢討。
另外,根據政府提供的資料,截至今年6月底,中電及港燈的燃料價格調整條款賬結餘分別為20.91億元及3.81億元,其電費穩定基金結餘分別為6,300萬元及4億8,500萬元。 ■記者 鮑旻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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