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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澳法學交流基金會計劃去信聯合國,投訴英國涉嫌違反聯合國憲章。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關據鈞)早前英國國會外交事務委員會聲言要到香港「調查」《中英聯合聲明》的落實情況,嚴重干預中國內政。本港律師團體中澳法學交流基金會計劃去信聯合國秘書長潘基文作出投訴,要求聯合國調查英國國會及英國政府是否違反聯合國憲章中有關「不能干涉別國事務」的條款。基金會執委會主席馬恩國更狠批,英國國會的行為本身已同時涉嫌違反英國當地的法律。
對於英國國會外交事務委員會聲言要來港「調查」《中英聯合聲明》的落實情況,中澳法學交流基金會經過研究後,認為包括英國國會及英國政府均有可能違反聯合國憲章內的「不干涉任何國家國內管轄事件之義務之原則」。該基金會的執委會主席馬恩國指出:「憲章內提及到,每一國均有選擇其政治、經濟、社會及文化制度之不可移讓之權利,不受他國任何形式之干涉。」本身為大律師的馬恩國分析指,事件原本只是英國國會的事務,但作為英國首相,卡梅倫以政府首長的身份支持國會相關委員會的調查工作,因此事件已涉及到英國政府。
英法定明港回歸後無管轄權
基金會又認為,英國國會外交事務委員會計劃入境香港作「調查」的行為,不但涉嫌違反聯合國憲章,其實亦違反了其本國法律,因為英國在《中英聯合聲明》公布後,英國在本土亦立了相關的法例(Hong Kong Act 1985),當中提到英國在香港回歸後再沒有管轄權。
馬恩國表示,「英國國會的調查權只是局限於其本土。現在要伸延到國外,是沒有如此的權力的。英方已訂立了《香港法》,《香港法》中已列明在1997年7月1日已沒有對香港的管轄權。整個英國包括英國政府、英國國會、英國法院都對香港沒有管轄權。其實現在這樣做,也違背了英國自己立的法律。」
基金會指出,既然英國對香港已再毫無任何權力,而聯合國憲章又不容許任何國家干涉別國內政,因此若聯合國決定進行調查,並在完成調查後確定英國違反有關條文下,可考慮向英國提出警告或譴責。
梁美芬:外交事務中央管理
另外,該會的高級顧問、立法會議員梁美芬指出,事件已屬外交層面上的事務,認為無論特區政府或特區的立法會,均不應亦無權跟進中英兩國之間的事務,香港只是中國的一個特區,而香港基本法亦列明與特區有關的外交事務由中央政府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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