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在《衛生事業發展「十二五」規劃》中,提出到2015年初步建立覆蓋城鄉居民的基本醫療衛生制度、基本實現全體人民病有所醫的發展目標,其中規劃優先建設發展縣級醫院,提高服務能力和水平,使90%的常見病、多發病、危急重症和部分疑難複雜疾病的診治、康復能夠在縣域內基本解決。
規劃提出,加強農村三級衛生服務網絡建設。優先建設發展縣級醫院,提高服務能力和水平,切實保障邊遠地區、新區、郊區、衛星城區等區域的醫療資源需求,重點加強兒科、婦產、精神衛生、腫瘤、傳染病、老年護理、康復醫療、中醫等領域的醫療服務能力建設,新增醫療衛生資源重點投向農村和城市社區等薄弱環節。引導患者合理就醫,保障群眾就近獲得高質量的醫療服務。
為了充實基層醫療衛生人才隊伍,規劃提出,到2015年,通過轉崗培訓、在崗培訓和規範化培養等多種途徑培養15萬名全科醫生,使每萬名城市居民擁有2名以上全科醫生,每個鄉鎮衛生院均有全科醫生。要為農村定向免費培養醫學生,為縣級醫院培養骨幹醫生,制定優惠政策鼓勵和引導醫務人員到基層工作。 ■本報資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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