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大圖片
■曹志偉在兩會上積極發言。本報廣州傳真
今年8月,曹志偉以個人親身經歷為例,向公安部部長郭聲琨「越級」寄信,就駕駛證管理提出建議,希望簡化駕照辦理及年審流程,並轉變服務意識。沒想到,公安部將他的建議轉發給全國各地交警部門,廣州交警支隊及車管所相關負責人也主動約見曹志偉,表示年內將進行變革。
2014年6月,曹志偉在辦理銀行貸款手續時,經銀行工作人員提醒,發現其駕駛證已過期3年。後來,他向交警部門查詢得知駕照已被「悄無聲息」地註銷了。根據相關規定,他現在若駕駛上路被抓,重則罰款並處拘留15天。「我現在只能重新報名、輪候考試。」他無奈地說。
曹志偉說,他平時忙於各類事務,車並不經常開,多年來幾乎沒有任何違章和被處罰,因此極少翻看駕照,導致錯過年審時間,「像我這樣的情況大有人在,然而我們的駕照在到期或者被註銷前,卻從來沒有收到交警部門的提醒。」
他認為,目前交警部門的思想仍然停留在「要群眾辦證」的階段,服務意識不到位。事實上,根據新交規,駕駛證6年一審,每年均未記滿12分的,可換發10年有效期的駕駛證,10年內仍每年均未記滿12分的,就可換發長期有效的駕駛證,「這些規定,均沒有看到交警部門主動向車主宣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