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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杜法祖)7旬內地退休會計師於1998年在前立法會議員詹培忠的偽造文件案擔任辯方證人,但作供未畢便離港,違反證人傳票遭法庭通緝。事隔16年,他於本月24日(平安夜當日)由澳門來港時,在尖沙咀中港碼頭被捕,昨在高等法院承認藐視法庭,遭判處入獄一個月但緩刑一年。
73歲被告認藐視法庭判緩刑
現年73歲的被告郭煥斌,1998年7月3日在詹培忠的審訊中出庭接受辯方盤問後便離港,沒有於該月6日再出庭接受控方盤問,違反證人傳票,法官於是簽發手令將他逮捕。本月24日,郭由澳門來港時在尖沙咀中港碼頭被捕,遭律政司控告藐視法庭,律政司一方同意沒有資料顯示郭缺席作供有影響審訊最終結果。
郭透過大律師在庭上鄭重道歉,解釋當年代表他任職的公司到香港為詹培忠作證,他本身不認識詹,而辯方盤問完畢後公司下令他返回內地,令他左右做人難。大律師指郭患有高血壓及糖尿病,需長期服藥,他受過高深教育,一直行為良好。法官湯寶臣考慮他已被拘留約1周,故無需即時監禁。
詹培忠當年串謀偽造股票轉讓書罪成,被判入獄3年,上訴後減刑至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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