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杜法祖) 於2006年至2011年間三度來港產子的雙非婦,今年7月持雙程證來港,入境時已懷孕7個月,聲稱來港探親及處理幼子就學問題,計劃返回中山分娩。惟她於9月在港再誕下第四胎,直至10月到生死登記處為初生女嬰登記,才承認刻意持探親簽證來港產子,昨被判監半年,法官並准許她帶同女嬰一同服刑。
39歲被告張玉霞昨承認一項作出虛假法定聲明罪,指她虛假地在法定聲明中稱打算在中國大陸生產,但其實打算在港生產。裁判官指被告已是第四次在港生產,判她入獄半年,但准許她帶同女嬰一同服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