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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杜法祖)學生前線成員鄭錦滿涉嫌於去年12月,參與聖誕旺角「鳩嗚團」被捕後還柙度歲,昨向法院提出保釋覆核,希望以5萬元現金保釋,獲裁判官接納,但修改條件不准鄭踏足旺角禁制範圍,連轉車或乘車也不可,案件將於本月14日再訊。另外,社民連立法會議員「長毛」梁國雄、副主席黃浩銘及成員陳寶瑩,昨向法院申請修改保釋條件,以便今日到被禁踏足的旺角出席社民連周年酒會,亦獲接納。
26歲被告鄭錦滿,涉嫌去年聖誕日在旺角亞皆老街及西洋菜南街交界,企圖越過警方封鎖線被捕,遭控以一項阻差辦公罪。控方早前揭發,被告另涉一宗去年11月的同類案件而反對其保釋。控方昨再度反對被告保釋,指被告案發時衝入封鎖區,被警方制服時展示了不合作態度,加上今次犯案已明顯違反保釋條件,有理由相信被告若擔保外出會再犯事,故反對其擔保申請。
辯方則引述被告承諾不會再違反法庭指示,形容被告是一名奉公守法的學生,又續指被告的祖母亦願意提供人事擔保及監督孫兒。九龍城法院裁判官羅德泉最終批准鄭的保釋申請,但修改其中一項條件,即鄭不准踏足旺角禁制範圍,連轉車或乘車也不可,被告表示同意。
長毛獲准赴旺出席會慶酒會
另外,「長毛」梁國雄與社民連成員黃浩銘及陳寶瑩,亦就一項阻礙公職人員罪的保釋條件,向法庭提出豁免申請,指一月三日(即今日)是社民連成立8周年,他們須到旺角彌敦道倫敦大酒樓出席酒會,希望在下午5時至晚上12時進入旺角禁制範圍,獲裁判官接納申請。長毛之後在庭外表示,被禁足就有如被強盜打劫,下次應訊會就保釋條款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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