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杜法祖)兩年前就讀伊利沙伯中學的兩名中三女生,在位於西貢斬竹灣的營地參加學校的訓練營期間,觀摩生火煮食示範時疑因火酒搶火而被燒傷,一人曾經傷勢危殆,另一人則受輕傷。
兩名女生日前分別由父親代表入稟高等法院,控告校方疏忽及索償。校方表示暫不回應。
原訴人莊嘉敏由父親莊永安(譯音)代表,另一原訴人陳卓兒由父親陳耀輝(譯音)代表。
兩人於2013年7月6日參加訓練營時只有15歲,據當時報道指,當日兩人參加已有51年歷史的「校營」活動,接受「校營管理員」的訓練,一名較高年級的同學示範生火煮食時突然將火酒倒入柴堆,霎時搶火冒起一團火球,莊嘉敏臉部、四肢及臀部共逾六成皮膚燒傷,陳卓兒則手部遭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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