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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諮會昨日公布成立歷史建築保育基金,但認為不應花公帑購入歷史建築。曾慶威 攝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陳廣盛)古諮會去年12月完成歷史建築保育政策的檢討,並於昨日公布報告,建議成立歷史建築保育基金,資助推動宣傳教育及學術研究等,但認為不應花公帑購入歷史建築。至於保育基金的金額及注資形式等細節,則由政府研究。古諮會主席林筱魯昨日表示,曾探討應否以公帑購入或強制徵收私人擁有的歷史建築,但社會對此未有共識,因此不宜實行。發展局局長陳茂波對報告表示歡迎,稱會積極考慮並跟進古諮會的建議。
古諮會提交的檢討報告,建議當局應成立一個專為保育歷史建築而設的基金,用以資助公眾教育、宣傳活動與學術研究,以及公眾參與和諮詢項目,並把當局現時有關保育歷史建築的部分措施與工作,納入資助範疇。就個別保育項目及社區層面的議題,當局應與區議會及其他非政府組織等夥伴合作,方便公眾參與並提出意見。
倡增誘因供私戶放寬地積比
報告亦建議當局應整合並提升誘因及便利措施,包括透過更有系統的機制,向私人業主提供放寬地積比率、換地等經濟誘因,並按照歷史建築的規模、樓宇狀況及文物價值而訂定,以及廣作宣傳;透過作業備考和指引,推動擁有歷史建築的業主採用「效能為本」的替代方案進行活化工程等鼓勵私人業主保留、活化再用和適時保養其歷史建築。
至於向公眾開放歷史建築的要求,古諮會認為如私人業主提出私隱或結構穩定等充分理據,當局應彈性處理,或以其他形式向公眾展示建築物。當局亦可在未來的日子研究應否設立法定評級制度,保護已評級歷史建築,並兼顧私有產權。
長遠而言,古諮會建議當局應先選定具有獨特文物價值的建築群,探討按「點」、「線」、「面」的理念保育及保護的可行性。中期措施方面,當局應為具文物價值的建築群進行專題調查或測繪,如有需要可擬定適當的保育策略和保護措施,並作日後規劃之用。
對於報告指,不應強制規定歷史建築必須向公眾開放,作為用公帑資助維修保養的先決條件。林筱魯表示,如果業主不同意開放建築物,大眾需思考若政府不提供資助,業主會否因此不作維修保養、甚至自行重建,最終只會得不償失。
陳茂波表示,當局十分感謝古諮會過去兩年來的努力,稍後會仔細研究並落實古諮會提出的建議。他指出,由於部分建議涉及不同部門,發展局會統籌有關部門的意見,並會在適當時候作出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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