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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壽裳與魯迅的「鴨子緣」持續了很多年。 網上圖片
文:馮 磊
如有時間,我願意耐心寫一篇題為《魯迅的「鴨子緣」》的文字。一九一二年四月,魯迅與好友許壽裳從紹興出發前往上海,之後由上海乘船去天津,並於五月五日下午七時抵達北京,開始了他的公務員生涯。
在此期間,魯迅與許壽裳惺惺相惜,朝夕相處。兩個年輕人拿着響噹噹的大洋四處遊走,除了到廣和居等酒館喝酒、去琉璃廠買拓片與書籍之外,偶爾也互贈一些東西。當年的許壽裳,贈給魯迅的多是一些吃食。
一九一四年三月十三日,在日記中,魯迅寫道:「下午得二弟及二弟婦信,九日發。晚季市遺火腿一方。」在這一頁的下面,我曾戲謔地留下一行小字:「此人為火腿商乎?」
許季市(壽裳)當然不是火腿商。不過,在京期間,他陸陸續續送給魯迅的小禮物,大都是些吃的東西。小到調味品、餅餌、火腿,大一些的,則是整隻的鴨子。
一九一三年正月十九,沒有回紹興老家過年的魯迅接受許壽裳的邀請小吃了一頓。在日記中,魯迅寫道:「季市烹一鶩招我午飯」;二月五日,魯迅在日記中又寫道:「季市招飲,有蒸鶩、火腿。」--在《魯迅日記》中,許壽裳與魯迅的「鴨子緣」持續了很多年。
一九一四年二月一日,在日記中,魯迅再次寫道:「晚季市貽鶩一皿。」這一次,許壽裳送來了「一皿」鴨子。所謂「一皿」,究竟有多少?是一臉盆那麼多,還是北方人待客的淺口碟子?又或者,就是民國時期流行的細瓷薄邊大碗?我們不得而知。
在我的記憶裡,鴨子總是弱者。成語裡說,某些人「趨之若鶩」。鶩,指的就是鴨子。鴨子腦袋小,沒有人類那麼大的額頭,似乎智力也就不那麼高。於是乎,見到蠅頭小利就群起而逐之。搶到的自然沾沾自喜,搶不到的則嘎嘎幾聲,灰頭土面而去。在我的家鄉,很多人都不喜歡養鴨子。原因在於,鴨子食量太大。食量大也就罷了,還喜歡到處排便;到處拉屎似乎也可以原諒(比如,雞也是如此),可是牠們隨地拉出的污濁之物實在太多,讓人嫌憎。
三十多年前,每到冬至,北方的很多人家都要殺鴨子吃。如果非要討論一下因由,我想不外乎牛羊太大,價值太高,普通人家消費不起。至於鴨子,在市集上則要便宜得多。而且這東西幾乎到處都是,肉又比雞多得多。所以,就成了「引頸成一快」的對象了。
鴨子性溫,據說也補。我們家裡殺鴨子,總是父親或母親操刀。具體的方式是,把鴨子的脖子放在菜板上,一刀下去。某年的臘月裡,母親曾用白酒灌醉了一隻鴨子, 然後把鋒利的菜刀遞給我,想要「練練兒子的膽子」。我拿着那把刀,瞄準了鴨子的脖子,又膽戰心驚地閉上了自己的眼睛,猛地一刀下去......自以為大功告成。卻不料鴨子的脖子並沒有被砍斷,牠搖搖晃晃在院子裡東跑西顛,讓大家忙活了很久。
在冬季,魯南地區的人普遍習慣做「江米鴨」。大家先把鴨子煮熟了,再將骨肉拆開,用鴨子湯和肉熬江米。大米熬熟的時候,掀開高粱桿做的鍋蓋,一股香氣撲鼻而來。此時的大米,亮晶晶地,很有神采。
魯迅的後半生,一直在做自由撰稿人。為了稿費,他曾經和出版商惡戰很久。--做文人,多半清苦。如果你寫不了穿越類、盜墓類小說,或者對官場不熟悉,不能販賣幾分厚黑秘籍,那麼「舉家食粥酒常賒」就是必然的了。這個時候,為了幾塊錢的稿費打上門去,和報社爭執不休,其實也是沒有辦法的事。
有一段時間了,我不願意和所謂文人摻和。其中一個原因,就是他們中的一些人看不起稿費。當然,他們也不是真的看不起稿費,某些人收到稿費還是喜歡大呼小叫地請客的。只是,這樣的機會比較少吧。所以,他們乾脆對稿費抱着冷漠的態度,甚至是惡毒地攻擊。至於那拿了稿費的主兒,在暗箭之下,往往就成了犧牲品。
以上,是我個人的惡毒揣測。小人之心,諸君自然可以小心提防我的。只是,我發現,也有諸兄,其實也是看不起稿費的。原因在於,他們身上有一層士大夫情結。他們就像叔齊、伯夷那樣,寧願餓死在首陽山上,也不願意翻一下白眼,更別說靠勞動生活了。
二零零零年代初期,我曾在京城見過一些品格高尚的詩人和藝術家。為了理想,他們拋棄了現實的物質生活,每天坐着一塊錢的地鐵,四處蹭飯吃,甚至招搖撞騙。還有一位朋友,進了我的屋子就要酒喝,在我上廁所期間掏光我的口袋,聲稱「買包煙抽」。只是,這種士大夫的做法沒有持續很久。他在二十九歲那年終於結了婚,再後來通過文友的幫助,去外地做了一家國營公司的辦公室主任。當然,酒足飯飽之後,他也可以用細細的牙籤剔着牙,繼續鄙薄我們這些靠稿酬,偶爾吃頓豬肉的可憐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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