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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下月起實施交通新規,對衝紅燈、醉駕及飆車等違法行為,罰扣個人信用。圖為南京夫子廟前,部分司機無視禁行指示牌。資料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實習記者 朱皓 南京報道)江蘇近日公佈《江蘇省機動車駕駛人文明交通信用管理辦法(試行)》(簡稱《辦法》)。從2月1日起,司機闖紅燈、酒駕、遮擋號牌、肇事逃逸等違法行為,不僅面臨罰款記分,還將面臨失信懲戒。
《辦法》將交通失信行為分為一般、較重及嚴重3個層次。一般失信行為包括5大類,一年內闖紅燈、超速等累計20宗以上;較重的包括12大類,醉駕、飆車、肇事逃逸、偽造號牌等都算;嚴重的包括4大類,交通肇事被判刑的、收到追償通知書後,有能力履行卻逾期不履行道路交通事故救助資金償還義務等。
對於文明交通失信人的懲戒,一般失信以提醒、教育為主;較重、嚴重失信則與評優評先、職業准入、個人信貸、車輛保險等掛u;其中在公務員招錄方面,《辦法》規定,對有較重或嚴重交通失信記錄的人,按照《江蘇省自然人失信懲戒辦法(試行)》,予以禁止報考、應聘等懲戒。在評優評先時,對有較重或嚴重交通失信記錄的人,作為不授予榮譽的重要依據。
交通失信記錄並非伴隨終身。《辦法》規定,最少有效期一年,最多5年,期滿系統自動修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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