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杜法祖)DR醫學美容集團於兩年半前發生奪命醫療事故,4名女子接受「美容針」療程後不適,其中一人死亡,另一人需截肢。集團老闆、女醫生及技術員於本年2月初終被指控犯下嚴重疏忽,3人各被控誤殺罪。案件昨在東區裁判法院再提堂,控方諮詢法律意見後,申請於4月17日作交付程序,案件將於高等法院審理,3名被告續准保釋候訊。3名被告依次為現已退休的DR醫學美容集團創辦人周向榮(60歲)、女西醫麥允齡(33歲)及技術員陳冠忠(30歲),陳昨沒律師代表。3人保釋期間不得離港及須每周到警署報到一次。
控罪指3人於2012年10月向死者陳宛琳推廣、製備及施用一種名為CIK/AI治療的產品,而明知該產品是根據仍在實驗過程中的治癌療法。3人亦沒確保血液製品由合資格人士負責製作;沒制定及保持一套有記錄的妥善指引,包括病毒和細菌測試;沒確保製品免受感染;沒向死者詳盡解釋涉及風險,因上述嚴重疏忽,導致她同年10月10日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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