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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人自決」成員陳梓進及鍾健平等3人,於前年「七一」遊行期間,推鐵馬衝擊警方在銅鑼灣崇光百貨外的封鎖線,昨日被裁定非法集結罪成候懲。 資料圖片
「港人自決」成員「插隊」遊行 官判非法集結罪成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杜法祖)香港反對派示威愈來愈激進,社會各界均要求必須嚴肅處理。在前年「七一」遊行期間,「港人自決 藍色起義」成員陳梓進及鍾健平等3人,不按照警方的遊行路線安排,推鐵馬衝擊警方在銅鑼灣崇光百貨外的軒尼詩道東行線封鎖線,昨日被東區裁判法院裁定非法集結罪成。裁判官蘇惠德批評,3名被告涉及暴力及擾亂秩序,使大眾擔心社會安寧被破壞。案件押後判刑。
各界促果斷執法 嚴懲犯罪
在香港反對派煽動下,示威者的行為愈演愈激,包括違法「佔領」以至近日的所謂「反水貨客」示威行動,香港社會各界均要求警方果斷執法,並要求法院對罪成者給予阻嚇性的判決。
在前年「七一」遊行期間,陳梓進(28歲)、鍾健平(34歲)及獨立音樂人黃俊Z(34歲),因衝擊警方在銅鑼灣崇光百貨外的軒尼詩道東行線封鎖線而被控以非法集結罪,3人否認控罪,昨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被裁定罪成。
被告昨日在求情時稱,當日乃「一時衝動」:當時正值3號風球,道路嚴重堵塞,倘使用該崇光百貨對出行人過路區,他們就可立即進入遊行隊伍,毋須繞大圈,又聲稱該段「過路區」以往一直是遊行的「熱門插隊」地點。
裁判官蘇惠德在裁決時指出,警方當日的封鎖線範圍是根據實際情況而決定,並非不合比例,因為如果讓參與遊行者隨意插隊,可能造成混亂,並強調即使警方封鎖線範圍不合比例,也不代表示威者可以合理地衝擊。
他續說,雖然警方在事發當日把崇光百貨對出的行人過路區封鎖,惟被告仍可選擇從行人天橋,或繞過波斯富街加入遊行隊伍。
倘警被推出馬路 後果嚴重
蘇惠德稱,他尊重被告表達意見的自由,但如果涉衝擊行為,小撮人的行為可造成大型行動,尤其當日軒尼詩道東行線保持開放,有巴士行走,如衝擊令警員被推出馬路,後果嚴重。
案件押後至本月26日,3名被告須等候感化及社會服務令報告後判刑, 3人繼續獲准保釋候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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