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杜法祖)香港城市大學一名學生,涉嫌於去年11月26日旺角「佔領」區遭清場當日,在旺角山東街近彌敦道交界將手掌般大的不明發光物體掟向警員,被控一項襲擊警務人員罪。被告昨日在觀塘裁判法院否認控罪。他獲准以5,000元保釋,押後至5月11日審訊。
被告卓頌衡(20歲)為城大一年級副學士生,沒有案底。他涉嫌去年11月26日在旺角用不明發光物掟向警員馮志恆,襲擊正在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裁判官曾質疑該發光物為何物,但控方律師稱未能確認。案件涉及兩名控方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