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 據新華社報道,中共中央、國務院日前印發《關於構建和諧勞動關係的意見》。意見指出,切實保障職工取得勞動報酬的權利。完善並落實工資支付規定,健全工資支付監控、工資保證金和欠薪應急周轉金制度,探索建立欠薪保障金制度,落實清償欠薪的施工總承包企業負責制,依法懲處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等違法犯罪行為,保障職工特別是農民工按時足額領到工資報酬。
意見共分8個部分26條,包括構建和諧勞動關係的重大意義、指導思想、工作原則、目標任務和政策措施。意見指出,中國正處於經濟社會轉型時期,勞動關係的主體及其利益訴求越來越多元化,勞動關係矛盾已進入凸顯期和多發期,勞動爭議案件居高不下,有的地方拖欠農民工工資等損害職工利益的現象仍較突出,集體停工和群體性事件時有發生,構建和諧勞動關係的任務艱巨繁重。
中央黨校教授周天勇認為,這是指導新時期勞動關係工作的綱領性文件。構建和諧勞動關係,就要依法保障職工基本權益,通過加強勞動關係立法、完善勞動標準、嚴格監督執法,切實保障職工的勞動報酬、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生保護、社會保險等基本權益。
切實保障職工休息休假權利
意見強調,切實保障職工休息休假的權利。完善並落實國家關於職工工作時間、全國年節及紀念日假期、帶薪年休假等規定,規範企業實行特殊工時制度的審批管理,督促企業依法安排職工休息休假。
意見指出,切實保障職工獲得勞動安全衛生保護的權利。加強勞動安全衛生執法監督,督促企業健全並落實勞動安全衛生責任制,嚴格執行國家勞動安全衛生保護標準,加大安全生產投入,強化安全生產和職業衛生教育培訓,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勞動保護用品,對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職工按照國家規定進行上崗前、在崗期間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加強女職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勞動保護,最大限度地減少生產安全事故和職業病危害。
意見強調,切實保障職工享受社會保險和接受職業技能培訓的權利。認真貫徹實施社會保險法,繼續完善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接續辦法,努力實現社會保險全面覆蓋,落實廣大職工特別是農民工和勞務派遣工的社會保險權益。
西南政法大學教授熊暉說,中國必須加強調整勞動關係的法律、體制、制度、機制和能力建設,實現勞動用工更加規範,職工工資合理增長,勞動條件不斷改善,職工安全健康得到切實保障,社會保險全面覆蓋,人文關懷日益加強,有效預防和化解勞動關係矛盾,建立規範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贏、和諧穩定的勞動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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