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水警是現時6個總區當中,唯一一個水上總區,負責維持特區海上邊界及水域的治安,包括在本港水域執行香港法例、防止海上走私及非法入境活動、負責本港及鄰近水域搜索與拯救工作。水警總區由總區總部及兩個區組成,水警總區管轄香港1,651平方公里的海域及261個離島,船隊共有119艘輪艇,包括58艘水警船艇、55艘水警輪、4艘行動平台躉船及2艘物流躉船。
較陸上警隊早兩年成立
香港警隊今年成立170周年,水警的成立日子更較陸上警隊早兩年,可算得上是歷史最悠久的部隊。因此,水警不少習俗按英國海軍而定,其中傳統水手裝是香港水警制服,由1842年開始使用至1974年退役。現時警隊分為6個總區,總區下設「區」與「分區」,在若干情形下,警務管轄範圍是以警署為單位。
水警總區由總區總部及兩個區組成,水警總區管轄香港1,651平方公里的海域及261個離島,船隊共有119艘輪艇。總區轄下則有負責總區層面行動事務的行動科,平日會監督總區重案組調查罪案及海上非法入境與走私集團活動的工作,設有總區指揮及控制中心、後勤組及小艇分區。
行政科則負責一般行政工作及總區財務、人事、編制與職員關係事宜。而支援科則負責水警輪的購置計劃,水警人員在航海、駛船、輪機及安全方面的訓練及評核,與專門設備的選購事宜。 ■香港文匯報記者 郭兆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