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杜法祖) 公民黨曾健超在去年金鐘龍和道清場期間,聲稱被7名警員在暗角毆打,他不滿調查一直未有進展,日前申請司法覆核要求警方披露7警身份,以便日後提出私人刑事檢控。案件昨在高等法院處理,法官押後裁決是否批准司法覆核。律政司指曾的情況未達司法覆核門檻,應循民事訴訟要求警務處長披露7警身份。
代表曾的資深大律師麥高義昨日在庭上稱,警方以襲擊傷人罪名拘捕涉案7警,證明他們確有嫌疑,但事發至今半年7警仍未被落案起訴,令人難以理解,而曾是受害者,警方有責任向他披露7人的姓名。
他續稱,該7名被捕警員拒絕參與一般的列隊認人程序,警方要求曾單對單直接認人,「做法異常。」在曾今年1月27日認人時,其中兩名警員拒絕開眼和站立,又全程垂下頭,曾最終能成功認出兩人,但已決定不會再參與認人。
律政司大狀質疑影響認人公平性
代表律政司的資深大律師莫樹聯指,拍攝到其中一次襲擊的影片十分暗,僅見到7名警員的大概外觀,看不清發生甚麼事,但見到不是每個人都有出手襲擊曾,並質疑提供警員身份會影響認人程序的公平性。
莫續指,司法覆核並非用作「尋找事實」,而是在涉及公眾利益的情況下挑戰憲制及行政,他的情況未達進行司法覆核的門檻,故曾應透過民事訴訟進行,法庭不應給予司法覆核許可。
曾健超昨日在庭外稱,他要求取得7人的資料,目的是若律政司不起訴7人,他仍可作出私人刑事檢椌,並估計法官會於兩周內有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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