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大圖片
■山東棗莊水泉鎮一小學教師在安全教育日,指導學生如何在逃生中加強自我防護。資料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何冉 山東報道)山東省近期對義務教育學校教師的輪崗交流、聘任管理、繼續學習、業績評價等方面改革進行了全面設計。按要求,符合條件的校長、副校長和在編在崗教師將進行交流輪崗;同時,到2017年,將在全省全面推行推進「縣管校聘」。
文件規定,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校長、副校長,在同一所學校連續任職超過兩屆(每屆任期一般3至5年);在編在崗教師,已聘任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在同一所學校連續任教超過兩個聘期(每個聘期一般3至5年),應當交流輪崗。這為優化教育資源配置,促進教育公平提供了制度保障。
山東省教育廳副廳長張志勇表示,今年每個市要選部分縣(市、區)進行試點,用3至5年時間實現義務教育學校校長教師交流輪崗制度化、常態化。
教師將由「學校人」變為「系統人」
「縣管校聘」管理改革是在強化縣域統籌教師管理的基礎上,打破教師交流輪崗的管理體制障礙,縣級教育行政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制定本縣(市、區)域內教師崗位結構比例標準、公開招聘和聘用管理辦法、培養培訓計劃、業績考核和工資待遇方案,規範人事檔案管理和退休管理服務。中小學校依法與教師簽訂聘用合同,負責教師的使用和日常管理。這一改革的根本目的是優化教師資源配置,使教師由「學校人」成為「系統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