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於去年2月27日將9月3日及12月13日分別定為「中國人民抗日戰爭勝利日」及「南京大屠殺死難者國家公祭日」,每年並舉行紀念儀式及公祭活動。
特區政府於去年8月26日宣布跟隨中央規定,將每年9月3日及12月13日,分別定為「中國人民抗日戰爭勝利日」及「南京大屠殺死難者國家公祭日」,並會舉行官方活動紀念。
特區政府發言人當時表示,設立紀念日及公祭日的目的是銘記中國人民抵抗日本的侵略、緬懷在戰爭中捐軀的烈士和作出貢獻的人士、悼念南京大屠殺死難者和日本侵華戰爭期間的死難者,以及表明中國人民堅決維護國家主權、領土完整和世界和平的堅定立場。 ■記者 文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