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陳庭佳)全國人大常委會早前公布《國家安全法》草案第二次審議稿,提到香港應當履行維護國家安全的責任。以「維護新聞自由」自居、卻未就專欄作家屈穎妍被恐嚇而發聲的香港記者協會,昨日聯同另外兩個組織,聲言「全國人大常委會應刪除涉及香港的部分,而香港居民毋須遵守國家憲法所提及中國公民須履行的義務」。
記協、國際記者聯會及獨立評論人協會昨日向全國人大常委會提交意見書,要求刪除《國安法》草案中涉及香港的部分。他們聲稱,香港維護國家安全的問題,已由香港基本法加以規定,沒有必要再在《國安法》提及,而根據香港基本法規定,香港居民有遵守在香港特區實施的法律的義務,換言之香港居民「毋須遵守國家憲法所提及中國公民須履行的義務」,如維護國家安全、榮譽和利益。
他們又聲言,《國安法》涉及香港的部分,使香港的國家安全責任與內地其他地方政府完全一致,「違背」了「一國兩制」的初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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