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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證監昨日公布了《證券公司融資融券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資料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章蘿蘭 上海報道)中證監昨日公布了《證券公司融資融券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明確提及允許兩融合理展期,這意味�茖熂覺N不再受限於短短6個月,並放寬投資者參與兩融業務門檻。但同時,證監會提出新的監管要求,包括證交所將建立風控指標浮動管理機制,券商兩融業務規模不超過其淨資本四倍等。
證監會新聞發言人鄧舸昨在例會上表示,目前兩融業務總體健康,風險可控,但是隨�虓~務發展,需要進一步優化業務監管規定。《徵求意見稿》不但加強了監管、注重防控風險與完善監管機制,同時也取消了部分不適應業務發展的規定,以提升融資融券業務服務市場能力。新監管辦法意見稿在7月11日前向社會徵求意見。
針對業界提出允許兩融合約展期的呼籲,新辦法取消了原來融資融券合約最長不超過六個月、且不得展期的限定,修改為券商可根據客戶申請為其辦理展期,每次展期不超過證交所規定期限,展期次數由券商自主確定。這較此前流傳的兩融展期次數不得超過兩次的初稿有所放寬。
有內地券商直言,兩融展期呼應了市場的需求,一些持價值投資理念的投資者,融資買入被市場嚴重低估的股票,計劃長線持有,卻受困於6個月的持有期限,不得不平倉後再買入;於券商而言,則可能存在券源標的池不夠大、融資額不夠高的情況,不能及時滿足客戶平倉後「順利再借」的需求,因而亦存在展期需求。業內普遍認為,原有規則不利於培養長線投資者,且集中強行平倉,容易造成市場波動,若放開兩融展期,還將進一步提升兩融業務的靈活性。
提升監管級別 實施宏觀審慎管理
徵求意見稿還取消了申請兩融業務資格的客戶需在該券商連續交易滿半年的限制,並取消公募基金、證券公司資產管理計劃等專業投資者交易結算資金納入第三方存管的要求,專業投資者亦可不受「連續交易滿半年」和最近20日的日均證券類資產不低於50萬元人民幣的要求。
在放寬部分條件的同時,徵求意見稿亦提升了監管級別。證監會將建立健全融資融券業務的逆周期調節機制,對兩融業務實施宏觀審慎管理。證券交易所建立融資融券業務風險控制指標浮動管理機制,對兩融業務保證金比例、標的證券範圍、可充抵保證金證券範圍和折算率等進行動態調整,並對可充抵保證金的各類證券制定不同的折算率要求。
完善兩融業務監測監控機制
另外,證券公司融資融券業務的金額不得超過其凈資本的四倍,要求券商兩融業務規模與公司的凈資本相匹配。對於不符合上述規定的證券公司,可維持現有業務規模,但不得再新增融資融券合約。
徵求意見稿還明確提出券商融資融券業務的監管底線:不得誘導不適當的客戶開展融資融券業務;不得未向客戶充分揭示風險;不得違規挪用客戶擔保品;不得進行利益輸送和商業賄賂;不得為客戶進行內幕交易、操縱市場、規避信息披露義務及其他不正當交易活動提供便利;以及法律、行政法規和證監會規定禁止的其他行為。
證監會還完善兩融業務監測監控機制:在證券公司的自我約束和存管銀行的監督以外,建立客戶信用交易資金的第三方監控機制,由投資者保護基金公司對客戶信用交易資金進行監控。同時同時規定中證金應當切實履行職責,定期向證監會報告監測監控情況。
據滬深證交所最新數據,本周四兩市融資融券規模為2.215萬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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