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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佔鐘」
去年79天的違法「佔領」行動,高舉「公民提名」及撤回全國人大常委會「8.31」決定等欠缺務實的主張,曠日持久更令討論政改的時間大幅縮短,務實討論的氣氛因社會撕裂而蕩然無存。
「佔領」的概念最先由「佔中三丑」之一的戴耀廷提出,並獲反對派「熱烈響應」。去年9月26日晚,學聯和「學民思潮」在舉行罷課集會期間,大批示威者突然發難,佔據他們稱之為「公民廣場」的政府總部前地。9月28日,到場「支援」的示威者與在場維持秩序的警員發生衝突,大批示威者佔據金鐘、添馬艦、中環、灣仔、銅鑼灣、旺角及尖沙咀等多個主要幹道,嚴重影響市民生活。在持續79日後,終在去年12月15日以銅鑼灣「佔領區」及添馬艦立法會示威區被清場後結束。
原定去年10月展開次輪諮詢被迫押後
在「佔領」第二天,由於當時社會上的氣氛不利於進行政改諮詢工作,特區政府審時度勢,決定尋找適當時機,再推出第二輪政改諮詢,「待社會氣氛轉趨於平和,有利於開展有建設性的政改諮詢工作,才會推出。」令原定於去年10月展開的第二輪諮詢被迫押後。
違法「佔領」雖已結束,卻為香港帶來了不少後遺症。一是,違法「佔領」打茠夾民主和真普選的幌子,做破壞民主、阻礙普選順利推進的行為,阻礙了各方理性討論政制發展。 二是,「佔領」是試圖以大規模的違法行為向中央施壓,更挑戰中央底線,損害香港與中央過往的良好關係。三是,「佔領」行動挑戰了和破壞香港的法治,反對派立法會議員(包括一些法律界中人)更為此而說盡歪理,竟稱犯法不能等同破壞法治等,其後衍生了一連串所謂「鳩嗚」、「光復」等滋擾性甚至鼓吹仇恨和煽動暴力的示威行動,令社會開始萌生一股無視法治的風氣。四是,隨時「再佔」的憂慮已為香港社會穩定以至經濟發展,增添了不穩定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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