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杜法祖)運輸署認可的驗車中心大昌貿易行汽車服務中心,其九龍灣分行的11名驗車員為保飯碗,於2007年3月至2011年11月聽從上司指示,在測試車房客人交來的檢驗車輛時「鬆手」處理或「做手腳」,以其他合格車輛測試數據「頂包」,以便留住客人,取得更多生意。11名被告昨被判囚。
11名被告分別陳耀強、鄧紹光、李健明、陳文寶、梁展鴻、梁永輝、盧志雄、馬文聰、羅國森、林錫華,及陳志偉(36歲至51歲),早前承認一項串謀偽造文件罪。法官葉佐文昨判刑時指眾被告犯案因受高層指使,並沒得益。除第三被告李健明被判囚5個月,其餘10人因肯頂證犯案上司,被判監3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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