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聶曉輝) 公務員事務局昨日公布,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在考慮過4個公務員中央評議會的職方,就政府提出的公務員薪酬調整方案回應後,決定公務員的薪酬調整幅度,其中首長級與高級公務員加薪3.96%;中級與低級公務員的加薪幅度同為4.62%。有關薪酬調整將追溯至今年4月1日起生效。
今次公務員加薪幅度是在各級公務員的薪酬趨勢淨指標上額外多加0.5%,另將低級公務員的加幅與中級公務員看齊。
公務員事務局發言人表示,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就2015年至2016年度公務員薪酬調整所作的決定,完全符合既定機制。在作出這個薪酬調整決定時,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已充分考慮到公務員薪酬調整機制下的全部相關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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