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鮑旻珊) 為期3個月的電力巿場未來發展公眾諮詢於本月30日結束,中電於昨日向政府提交回應,當中有提及環團建議的「上網電價」,中電指方式在其他國家及地區存在爭議,但可探討其試驗計劃的可行性。中電又稱,投資的設備所承擔的風險重大,故回報必須合理而且與風險相稱,才可繼續吸引投資,並認為現時的准許回報率與業務風險相稱是合適的。
早前,有環團提出中電應利用「上網電價」,以鼓勵可再生能源發展,即擁有分布式可再生能源設施的客戶,向中電的電網「輸出」剩餘電力,再按上網電價回購。中電指,這方式在其他國家及地區存在爭議,因計劃涉及的開支往往超出原先的預算,但中電會視乎社會各界的看法,探討「上網電價」試驗計劃的可行性。
政府指兩電准許回報率有空間下調到6%至8% ,中電一如以往稱,投資的設備一般壽命很長,而且屬於不動產,因此承擔的風險重大,故回報必須合理而且與風險相稱,才能確保繼續吸引所需的資金作出投資,並強調現時的准許回報率與業務風險相稱是合適的。
中電又稱,現階段尚未有證據顯示引入競爭、本地聯網、與內地聯網、以及讓新營運商接駁電網,能令香港受惠。而目前海外的電力市場引入競爭後的成效參差,難以確定是否能為客戶帶來實質好處,故認為在向巿民提出任何建議前,須作更詳細的研究。
至於為期10年的利潤管制協議,中電認為新協議的年期應維持現狀,能為投資者提供確定性,以吸引所需的資金作投資,及維持穩定的電力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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