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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杜法祖)2009年遭清盤的星輝保險,有高層被揭發造假賬。該公司一名高層偕女秘書於3年間竄改賬目,及向保險業監理處呈交虛假存款證明,訛稱公司擁逾億元資金,圖避開當局監管。兩人被控串謀捏改賬目、串謀詐騙及使用虛假文書3項罪名,涉案高層早前已認罪、女秘書經審訊後裁定罪成。法官判刑時直指案件令汽車保險局替星輝賠償逾8億港元,兩人分別被判監禁3年1個月及15個月。
兩名被告分別為72歲印度籍星輝創辦人兼執行董事Balani Atmaram Parshotamdas、其44歲女秘書黃碧燕。
控罪指Balani及黃在2006年3月至2009年3月間,偽造賬目及銀行存款證明,向保險業監理處訛稱曾向印度工業信貸投資銀行ICICI Bank Limited存入分別6,600萬港元及1,310萬美元(約1.02億港元),並將資金不停轉賬以營造注資假象。
汽車保險局賠逾8億港元
法官胡雅文昨判刑時直指Balani為案中主謀,不單隱瞞公司財困,更無視法律責任,令汽車保險局為星輝賠償逾8億港元。而黃雖非策劃者,於案中並無金錢利益,惟對案件知情並協助犯案。胡官考慮案件至今已拖延6年,故判刑時已扣減部分刑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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