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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麗娟曾採訪金利來集團主席曾憲梓。 本報浙江傳真
面對內地商標或肖像侵權案頻發的現象,高麗娟認為,歸根結底是處罰力度太小。如果每一次侵權都受到重罰,侵權者就會有所畏懼,侵權前自然就要想一想後果。「當然,近幾年內地對商標保護的意識已越來越強,這是一個需要時間積累的過程。即使在香港這麼具有法律意識的地區,也發生過不少問題。」
高麗娟說,自己除擔任香港廣告業聯會主席,還是香港品牌協會的名譽會長,經常要上台給別人頒獎。有一次,高麗娟為一家珠寶企業頒獎,結果第二天,該企業就把高麗娟頒獎的照片製成廣告刊登在香港的各大媒體上。後來高麗娟請人告訴該企業負責人,肖像權是受保護的,使用前要徵得本人的同意後才能刊登,不然就侵權了。第二天,企業就把所有含有高麗娟頒獎照片的廣告撤下,企業負責人還特地打電話給高麗娟表示道歉,說是一時疏忽所致。「看他們誠心道歉,所以我最終也沒有追究。」高麗娟笑�蚖﹛A此事最後化干戈為玉帛。
高麗娟還舉了另一個例子。幾年前,一位女副市長貪污後潛逃美國。某家香港媒體在刊登這則新聞時,把當時現任女副市長的照片錯登了上去。這事可不得了!撇開政治影響不說,按照法律,如果當時這位女副市長起訴,那賠償幾百萬都並非不可能,而且會對該報的信譽造成極其惡劣的影響。高麗娟當時已經是香港廣告業聯會主席。她了解到,此事確實是由於媒體無心的一時疏忽,造成了肖像使用的混淆。高麗娟跟事件雙方當事人都比較熟,考慮到沒有必要把此事推波助瀾鬧大,被人所利用,於是當晚高麗娟就把該報的老總請來,該老總再度表示對此事的歉意,並對對方當事人表示賠禮道歉,對相關責任人進行嚴肅處理。最後在高麗娟的斡旋下,此事得到妥善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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