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成立目的之一是維護世界和平,聯合國及旗下機構合共獲得12次諾貝爾和平獎。1950年代擔任聯合國秘書長的哈馬舍爾德曾立下名言,「聯合國不能讓人間變成天堂,但可免人間淪為煉獄」,無奈人間煉獄數十年來仍持續出現,世界始終未得和平。
紅色高棉1975年攻陷金邊,3年多期間屠殺逾250萬人,聯合國維和部隊直至1991年才進駐。類似事件其後不斷重演,由1994年的盧旺達、21世紀初的達爾富爾,到近年極端組織「博科聖地」及「伊斯蘭國」(ISIL)肆虐的地區,聯合國均未能及時制止暴行,往往只流於事後收拾殘局,維和部隊裝備亦不足,難以真正保護平民。由於聯合國只能干涉主權國家,無力管制犯罪集團以至極端組織等,同樣削弱它協調全球衝突的能力。
聯合國在全球負擔不斷增加,如維和部隊規模不斷擴大,由冷戰結束時的1.1萬人增至去年的13萬人。去年逾100人在執行維和任務期間死亡,另有數十人被俘,反映維和部隊的安全欠缺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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